JinsenJinsen212016-11-28T12:34:00Z2016-11-28T12:34:00Z11486119912附件:财政部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单位:元地区二级项目功能分类科目金额备注 合计31,630,000.00 一、各市合计11,380,000.00 韶关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710,000.00 韶关市本级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始兴县)2300231 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支出710,000.0071万元专项用于民族乡的乡村振兴建设 河源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480,000.00 河源市本级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东源县)2300231 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支出480,000.0048万元专项用于民族乡的乡村振兴建设 惠州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2,920,000.00 惠州市本级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惠东县)2300231 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支出2,280,000.00228万元专项用于九龙旅游区角峰畲族村的乡村振兴建设。 惠州市本级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龙门县)2300231 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支出640,000.0064万元专项用于民族乡的乡村振兴建设。 清远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3,870,000.00 清远市本级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阳山县)2300231 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支出1,370,000.00137万元专项用于民族乡的乡村振兴建设。 清远市本级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连州市)2300231 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支出2,500,000.00三水瑶族乡118万元,瑶安瑶族乡132万元,专项用于民族乡的乡村振兴建设。 潮州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3,400,000.00 潮州市本级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潮安区)2300231 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支出3,400,000.00340万元专项用于文祠镇、归湖镇民族村寨的乡村振兴建设。 二、省直管县合计20,250,000.00 南雄市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南雄市)2300231 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支出2,480,000.00248万元专项用于黄坑镇许村的乡村振兴建设。 翁源县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翁源县)2300231 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支出1,990,000.00199万元专项用于铁龙镇龙化村的乡村振兴建设。 乳源瑶族自治县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乳源瑶族自治县)2300231 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支出1,130,000.00 连平县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连平县)2300231 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支出2,420,000.00242万元专项用于内莞镇蓝州村的乡村振兴建设。 怀集县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怀集县)2300231 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支出620,000.0062万元专项用于民族乡的乡村振兴建设。 英德市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英德市)2300231 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支出2,140,000.00214万元专项用于民族村寨的乡村振兴建设。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300231 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支出1,480,000.00 连南瑶族自治县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连南瑶族自治县)2300231 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支出7,990,000.00428万元专项用于涡水镇涡水村乡村振兴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