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

        关于举行《梅州市梅江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听证会公告

        来源: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01-10 16:53:51   点击:- 【 字体: 】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举行《梅州市梅江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9年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地点: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
          三、听证内容:《梅州市梅江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
          四、听证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
          (  1)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村民代表、村委委员、人大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  2)听证会代表熟悉项目所在地基本情况,较关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  3)听证会代表一旦确认,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  4)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二)参加听证注意事项:
          (  1)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  2)遵守会场秩序,不得歪曲事实;
          (  3)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三)报名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29号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四)报名要求: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村民代表、村委委员、人大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须于  2019年2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或邮寄递交报名申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的须同时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正本,个人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我局将在提出申请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中确定听证会代表。
          邮寄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29号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邮政编码:  514071 ;
          联系人:   胡耀鑫 ;电话:  2191330 ;传真:  2191212
          特此公告。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9 年  1月9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