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
【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保密、信息、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安全、应急管理以及工、青、妇等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党建党务和纪检、监察、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行风建设、挂钩扶贫等工作。
(联系电话:0753-6688239)
综合法规股: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协调有关股室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部门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本部门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化管理规定;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工作;承担统计管理、数据发布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为本部门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承担本部门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工作;承担本部门法制宣传、普法教育职责;承担拟订县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县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753-6688587)
财务与保险基金监督股:
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并管理相关专项经费;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分配计划、运营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负责审计、基金要情专报;承担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检查资格认定和组织考核工作;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重大案件;承担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53-688239)
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
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政策;拟定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定、规划和措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53-6688235)
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职责】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承担组织公派出国出境人员的培训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承担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资格的审核及管理工作;拟订职业技能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的具体实施办法;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协调技工教育管理工作。拟订技工学校发展规划、管理规则及相关规定并实施指导;拟订技工学校的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指导技能竞赛、师资队伍建设;承担技工学校办学资格审核、设立申报等相关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技工学校招生、毕业生推荐就业等工作。
(联系电话:0753-6688235)
人力资源管理股(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职责】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含人才中介机构),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指导人才流动工作;贯彻执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资质标准和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指导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引进和配置工作。组织实施专业和技能人才资源开发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激励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大中专毕业生接收事宜;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协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
(联系电话:0753-6688225)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职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的落实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指导、协调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拟订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承担初(中)级评委会设置、调整工作和评审结果确认工作;承担上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工作;审核本县专业技术人才聘用的职称核准工作。
(负责人:陈泽曼 联系电话:6688300)
事业单位管理股:
【职责】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奖惩、调配有关工作;承担全县和中央、省属驻丰事业单位招收聘用制干部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进人考试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休政策。承担全县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统发及离休费统发、工作人员晋级增资审核和退休审批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
(联系电话:0753-6886391)
社会保险管理股(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实施上级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政策。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管理政策;贯彻并监督实施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基金管理政策;承担审核政策性提前退休的有关工作;审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指导、监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的支付。贯彻失业保险基金调剂、使用、管理政策;组织拟订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并依法实施;组织实施初次、复查鉴定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联系电话:0753-6686985;0753-6686392)
综合执法股:
【职责】
协调、指导处理劳动关系;指导和协调本县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贯彻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劳务派遣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劳动人事监察工作和调解仲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区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处理举报投诉,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处理突发性应急事件和群众性事件;具体实施专项执法工作;指导镇(场)网格前台工作;开展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
(联系电话:0753-6686963)